后里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會長廖明田與農民特別採收第一批水梨北上聲援。(張渝萍攝影)
〔新網記者張渝萍台北特稿〕
7年前由政府編列預算的法扶基金會,提供許多社會弱勢族群即時必要的法律扶助資源,但日前法扶對積極參與公益訴訟的林三加律師不續聘,讓許多社團及法律人認為這不僅是林律師個人權益問題,更是涉及法福制度與公益理念的認定。
法扶基金會近來的表現引起民間團體越來越深的關注,不僅2010年民間團體聯合組成了守護法扶聯盟,關切法扶基金會的獨立性與日益官僚化的危機,許多法律人及民間社團對於法扶基金會的審查標準趨於嚴苛僵化,及對弱勢議題不再主動關心的現象更感憂心。
遭受解聘的林三加認為,這次不續聘的決定是違法的,因為原則上除非律師有極嚴重的情況,才會有不續聘的處理。但他卻在3票贊成、6票反對、1票棄權且不附理由的情況下,於7月2日被通知要他在半天內交接完畢,並打包離開。
林三加憤怒說:「我在法扶待了4年多,目前還有進行中的案件,怎麼可能在半天交接完畢,甚至到現在都仍未交接完畢,卻已被趕出。」他認為,交接部分會影響當事人權益,但向法扶反映後到現在仍未處理,因此基本上他希望這是一個可以檢討法扶制度的契機,而不僅是單單工作權的問題。
遭解聘律師林三加希望這是一個可以檢討法扶制度的契機,而不僅是單單工作權的問題。(張渝萍攝影)
立委田秋堇懷疑,法扶基金會的負責人是否因為林三加律師積極協助弱勢者對抗國家機器,而造成利益衝突將他解聘。
田秋堇說,法扶基金會的資金是由納稅人繳納,但為什麼法扶基金會將一個長期全台跑透透、關心人民、精神符合法扶法的律師解聘。她認為解聘林三加基本上已違反法扶法,因此她將會聯合其他立委,於9月推動法扶法修法,將環境議題及原民議題放入法扶精神,明確規定。
對於林三加遭受解聘,后里農業與環境保護協會會長廖明田與農民特別採收第一批水梨北上聲援。后里農民王婉盈表示,林三加在中科三期的案子中,無論天氣多惡劣,只要有中科三期農民抗議的場合,或是在爭取生存權的任何會議場合都可以看到他,所以我們后里農民對林律師只有感謝和感謝。
王婉盈說,一些民代或政府機關僅用言語來陳述自己有多用心、多認真為人民爭取種種福利或措施,但林律師實際付諸行動,於99年打贏行政訴訟,讓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環評審查結論確定,無怨無悔幫百姓爭取最大權益。她表示,這五年來,林律師都與農民站同一陣線,盡最大力量幫忙爭取農民生存權,這麼用心的律師,以實際行動,針對中科這不可能的任務付出,法扶應該重視。
對於法扶制度上的缺陷,林三加指出,無論是一百多人的國賠案件或是單純一人的案件,都僅以一件案件來計算,這樣的制度設計不利於專職律師投入要花大量時間的案件。就以台東嘉蘭國賠案為例,林三加表示,因為要不斷往返台東台北多次訪談說明會,曠日廢時,沒人願意承辦,因此由他接下。
法扶基金會對林三加不續任的理由,讓社會大眾看到了法扶基金會制度面的問題,公民團體呼籲,法扶基金會應實踐法扶精神,也針對制度面的改革提出三項訴求:檢討「專職律師不得自行承接案件」人事規定的合理性、提高行政訴訟的案件數、重新檢討公益案件的審查標準。
本文出處:《新網》http://newnet.tw/Newsletter/Comment.aspx?Iinfo=5&iNumber=4461#ixzz23GYLNC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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