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立委王育敏於立院舉辦「兒少性交問題面面觀」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社工以及行政機關討論目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不足之處。  

今天下午立委王育敏於立院舉辦「兒少性交問題面面觀」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社工以及行政機關討論目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不足之處。(張渝萍攝影)

 

〔新網記者張渝萍台北特稿〕

 今天下午立委王育敏於立院舉辦「兒少性交問題面面觀」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社工以及行政機關討論目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不足之處,包括床位不夠、少男安置、中長期安置,以及後續追蹤等。王育敏認為,目前相關規定已無法不敷需求,應盡速修法。

 公聽會現場,援交少女小葳(化名)的媽媽表示,小葳因一時迷惘,誤觸性交易,雖有心回歸正常生活,卻被法官判決接受兩年矯正教育,不但沒有考量到父母意見,也讓剝奪了孩子的受教權。

 小葳媽說,在被法官裁定須進入中途學校受矯治教育後,卻因中途學校床位不夠,而被迫安置在精神醫療機構,最後還在裡面感染到疥瘡。父母皆批,這並不是保護而是傷害,他們並沒有不要這個孩子,法院卻沒有考量他們的意見,強制將小葳送走。

 

周慧玲也說,安置時程必須要規劃好,過長的時程會損害孩子們的利益。(張渝萍攝影)

 台中市私立家扶希望學園督導周慧玲也說,安置時程必須要規劃好,過長的時程會損害孩子們的利益。法院裁定孩子進中途後,若家長抗告而讓孩子處於不確定的等待狀況,必須要有相關的處理辦法。

周慧玲也說,安置時程必須要規劃好,過長的時程會損害孩子們的利益。

周慧玲也說,安置時程必須要規劃好,過長的時程會損害孩子們的利益。(張渝萍攝影)

 對此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法官謝靜慧表示,目前的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中,並無保障家長陳述意見的條文,但在61日起家事事件法上路後,法官即必須要讓家長以關係人身份陳述意見。

 謝靜慧說,被查獲的孩子,應該交給地方政府做家庭功能評估,並由法官做出要不要繼續安置的解釋,目前行政單位有責任做出最好的安排,不能讓孩子們空等。

謝靜慧表示,目前的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中,並無保障家長陳述意見的條文,但在6月1日起家事事件法上路後,法官即必須要讓家長以關係人身份陳述意見。

謝靜慧表示,目前的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中,並無保障家長陳述意見的條文,但在6月1日起家事事件法上路後,法官即必須要讓家長以關係人身份陳述意見。(張渝萍攝影)

 此外,許多社工一同點出中長期安置不足、床位不足的問題,其中勵馨基金會專員洪雅莉說,因為後續資源不足,無法繼續照顧這些孩子,最後只能責付家長。同時其他社工也提到,現在很多人存在著舊思維,認為要增建相關安置所或增加床位,是不是只要不想回家的孩子都住在那裏就好。

 許多社工單位也表示,他們目前對於少男的性輔導方面人手不足,另外也有很多孩子因為不懂事,陌生人給了一些好處就被騙去做性交易,諸如此類不同的兒少性交易案必須在修法時考慮進去。

 兒童局長張秀鴛承諾將盡速推動修法,盡速針對兒少性交防制條例中,是否增加移交案件的多元處理方式,考量孩子的家庭及就學情況及父母或監護人意見等問題來修法;此外,兒童局也會檢討安置資源分配或是少男安置問題,確保兒少權益,希望能在9月份送入立院審議。

本文出處:《新網》http://newnet.tw/Newsletter/Comment.aspx?Iinfo=5&iNumber=4687#ixzz23t2Sfz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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